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瑞药物
德瑞资讯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原料药技改项目品种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10-24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原料药技改项目品种调整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区新竹路

投资总额:技改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厂区占地面积约为20000m,绿化面积8560m2,绿化率约42.8%。

工作时数:技改项目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生产天数300天,合计年生产时间为7200h。

职工人数:40人。

拟建成时间:2019年9月。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W1~10)、真空泵废水(W11)、废气处理废水废水(W12)、化验室废水(W13)、初期雨水(W14)、设备及地面冲洗水(W15)、生活污水(W16)。

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硼替佐米废气(G1)、利伐沙班废气(G2)、甲磺酸达比加群酯废气(G3)、瑞加德松废气(G4)、替加环素废气(G5)、盐酸普拉格雷废气(G6)、盐酸维拉佐酮废气(G7)、米诺膦酸废气(G8)、来那度胺废气(G9)、匹多莫德废气(G10)。

固废: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反应后分离的废液、滤渣、蒸馏残液、废活性炭等工艺固废;废气处理系统冷凝装置产生的冷凝废液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化验室检验废产生的实验试剂、废实验容器等化验室废物;原料废包装袋、桶等;废水处理蒸馏预处理产生的蒸馏残渣、物化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机、压缩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治理

(1)废水防治治理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一套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t/d,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废水处理采用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含高浓度卤代烃类溶剂废水蒸馏回收二氯甲烷等溶剂,含高浓度醇酯类溶剂废水蒸馏回收溶剂甲醇、乙醇、乙酸乙酯等溶剂,含抗病毒类微生物抑制废水蒸发脱盐等预处理。蒸馏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与生产设备清洗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弃排废水等全部纳入工艺废水调节池进行集中均质均量调节,经电芬顿絮凝二级物化预处理,再与纯水站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弃排废水等一并进入综合调节池进行进一步的均质执量混合调节,经UASB厌氧反应塔、酸化水解池、生物接触氧化等生化处理后,废水经二沉池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清水池出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长江。

(2)废气防治治理

技改项目工艺废气处理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各产品生产废气经收集后经密闭管道送入一套采用“冷凝+酸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防治治理

工艺过程产生的各类工艺固废(废液、废渣、蒸馏残液、废活性炭等)、废气处理产生的冷凝废液和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原料废包装物、废水蒸馏预处理蒸馏残渣等均为危险固废,委托镇江新宇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镇江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可实现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4)噪措施主要有隔声、减震以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及环保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为原料药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所列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镇江市工商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所列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拟建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3、环境质量不下降

拟建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4、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原料药生产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中包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质,其主要风险类型是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火灾和爆炸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通过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最大限度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并进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

5、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原料药技改项目品种调整在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本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您认为该项目哪种效益最显著?

5、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6、您是否对项目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有信心?

7、从您掌握的情况,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经理

联系电话:0511-83367988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9                     E-Mail:zhangyipin1234@163.com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苏)-非经营性-2024-0076

 

版权所有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3-2024 www.hicin.cn

电话:86-25-85570680 苏ICP备11055808号-1